一针见血 | 误用“煞有介事”
一针见血 | 误用“煞有介事”
2012年第10期《银潮》刊有《李洪华:33年“醉心”调解不言悔》一文。说的是一位残疾的退伍兵感恩乡亲们的帮助而走上民间义务调解员之路的事。其中写道:“‘大家伙的好,俺李洪华没齿难忘,一定会报答大家!’李洪华一激动,当着乡亲们的面,煞有介事地表了决心。”此处,作者忽略了“煞有介事”的感情色彩,属于误用。
煞有介事,原作“像煞有介事”,是江浙一带的方言,意思是故作姿态,好像真有那么一回事似的。多指大模大样,好像很了不起的样子,否定的色彩较为明显。如,曹禺《北京人》第三幕:“(袁圆)并不走,却抱着东西走向曾霆,煞有介事的样子。”
从上述文章内容来看,主人公在说话时态度是严肃的,他对乡亲们多年帮助的报答不是故作姿态。如果改用“郑重其事”一类的词语,则符合作者想表达的意思。
(本文刊于《咬文嚼字》2013年第1期《一针见血》栏目。)

《咬文嚼字》2013年第1期pdf版
跳转邮政微商城
订阅纸刊
2025年电子刊
pdf版
2025年电子刊
epub版
欢迎加入VIP会员!

咬文嚼字App现已推出VIP会员服务,分为30天会员和全年会员。开通会员的读者可在相应时段畅享App精彩内容(部分特定内容除外)。
30天会员
全年会员
来源:咬文嚼字微信号
标签:
